發(fā)布時間:2024-07-04 | 截止時間:詳見正文 | 發(fā)布來源:科學人才網(wǎng) |
所屬省份:北京 | 工作地點:北京 | 招聘人數(shù):若干名 |
所屬頻道:高校行政、教輔、實驗人員招聘 | 地區(qū)欄目:北京高校招聘 | 相關欄目: |
一、崗位需求
工作任務 |
招聘人數(shù) |
任職條件 |
項目或團隊負責人姓名、郵箱 |
科研助理:科研項目(輔助)研究、實驗設施運行維護及學術助理 |
1 |
碩士及以上 |
先進鑄造高溫合金梯隊,負責人馮強 qfeng@skl.ustb.edu.cn.,聯(lián)系人鄭為 zhengww@skl.ustb.edu.cn. |
財務助理 |
1 |
本科及以上 |
先進鑄造高溫合金梯隊,負責人馮強 qfeng@skl.ustb.edu.cn.,聯(lián)系人鄭為 zhengww@skl.ustb.edu.cn. |
科研助理:科研項目(輔助)研究、實驗設施運行維護及學術助理 |
1 |
碩士及以上 |
合金設計與模擬梯隊,負責人呂昭平 luzp@ustb.edu.cn,聯(lián)系人蔣雖合 jiangsh@ustb.edu.cn. |
二、報名時間
報名截止時間為:2023年7月15日。
三、報名條件
應滿足以下基本條件:
1.自愿從事科研助理工作,具備吃苦耐勞精神和基本科研素養(yǎng)。
2.在校期間無不良記錄和處分等。
3.身心健康,能夠承擔相關工作。
4.各用人單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5.同等情況下,向本校畢業(yè)生適度傾斜。
四、配套政策
受聘人員擔任科研助理期間,其為2024屆應屆畢業(yè)生的,學校配套政策如下:
1.北京科技大學應屆畢業(yè)生戶口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學,或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;檔案可存放在北京科技大學,或參照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(guī)定轉(zhuǎn)遞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(yè)和人才服務機構(gòu)。此外其他所有人員,其戶檔均應由個人自行聯(lián)系并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(yè)和人才服務機構(gòu)。所簽合同服務期限超過24個月的應屆生,應于畢業(yè)后,及時將戶口檔案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共就業(yè)和人才服務機構(gòu)。解除或終止科研助理合同后,原受聘人員應及時將存放在校的戶檔遷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。
2.科研助理的用人成本,包括工資薪酬、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,可從科研經(jīng)費或相關經(jīng)費中支出。北京科技大學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(guī)定,為其辦理參加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。
3.由北京科技大學安排集體宿舍住宿,期限為自合同簽訂起一年,收費標準根據(jù)住宿位置按照學,F(xiàn)行住宿收費標準執(zhí)行。集體宿舍按總量控制,依合同簽訂時間為安排依據(jù)。二級用人單位為居住人員管理主體單位。
4.本科畢業(yè)生擔任科研助理期間可選修本校研究生階段課程,考取本校研究生后可參照本碩貫通培養(yǎng)實施辦法管理。在碩士研究生指標分配方面,所在學院給予該本科生報考導師優(yōu)先支持。
5.科研助理不享受合同約定之外的福利待遇。
6.如遇國家相關政策調(diào)整,按照新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五、招聘程序
1.投遞簡歷:請將詳細的個人簡歷、學歷和學位證書復印件發(fā)送至招聘項目或團隊負責人郵箱。
2.簡歷篩選:由各項目或團隊負責人根據(jù)崗位需求及應聘者情況,進行篩選。
3.綜合考察:由新金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黨政聯(lián)席會評議,綜合考察。
4.確定人選:擬聘任人員初選合格后,經(jīng)新金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黨政聯(lián)席會討論通過,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,上報北京科技大學人事處審批。
5.原則上于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應屆畢業(yè)生科研助理選聘工作。
信息來源于網(wǎng)絡,如有變更請以原發(fā)布者為準。
來源鏈接:
https://skl.ustb.edu.cn/xwzx/tzgg/626aac35132442318466492c7c1fa6e0.htm